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营妓。
⒈ 营妓。参见“营妓”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后梁太祖乾化二年》:“郢王 友珪,其母 亳州 营倡也。”胡三省 注:“薛 《史》:友珪 小字 遥喜,母失其姓,本 亳州 营妓也。”